秦羚学者
自然生态系统原本是经过漫长岁月形成的高度复杂而又十分精巧的生物体系,无数植物、动物、微生物相互利用、相互依存,构建起生生不息的食物链、生物链。生态系统中的各色生物,本无利害善恶之分。生物之“利”或是“害”,是人类“文明”后的价值判断、主观评价,带来积极的、正面影响的生物称之“利”或是“益”,带来消极的、负面影响的称为“灾”或是“害”。林政“生物灾害”,即是生物间冲突所导致的灾害,不包括非生物因素造成的灾害。 资料显示,全国主要林业生物灾害呈高发态势。2021年林业生物灾害发生面积1.88亿亩,其中虫害1.16亿亩、病害0.43亿亩、鼠兔害0.26亿亩、有害植物0.03亿亩。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持续扩散,损失严重。第三次《全国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情况公告》显示,目前共发现可对林木、种苗等林业植物及其产品造成危害的有害生物6179种,其中面积超过100万亩的58种。截至2018年底,外来物种近800种,已确认入侵农林生态系统的638种,其中动物179种、植物381种、病原微生物78种。 全面梳理生物灾害演变的历史经纬,从不同时代背景、不同时代内涵出发,可以清晰辨识三个重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950年代初期到1990年代中期,以“以材为纲”的“森林病虫害”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全国森林就是“大林场”,木材采伐、运输、加工利用是林业工作“重头戏”。定义森林病虫害为可危害森林、林木、林木种苗及木材、竹材的病害与虫害。 改革开放前,以本土森林病虫害为主。1951年,对外贸易部发布《输入输出植物病虫害检验暂行办法》,成为我国第一个森林病虫害防治规范性。1952年,林业部确定“治早、治小、治了”“及时治、连续治、彻底治”策略,强调“彻底消灭”,以化学防治为主,大量使用有机化学药剂和土农药。1954年,对外贸易部发布《输入输出植物应施检疫种类与检疫对象名单》,将美国白蛾、榆枯萎病、五针松疱锈病、核桃枯萎病4种检疫性林木病虫列为检疫对象。1963年,国务院《森林保护条例》规定,各级林业部门应当在发生森林病害、虫害的重点地区,建立森林病虫害防治站,负责防治技术指导工作。在发生毁灭性病害、虫害时,当地县、乡人民委员会必须立即组织力量,进行抢治。1964年,林业部《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暂行办法(草案)》明确19种国内森林植物检对象,且确定了应施检疫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 “文革”之后,因天然林、天然次生林面积锐减,森林生态系统极其脆弱,种苗未经检疫的人工林由幼龄林相继进入中龄林,森林病虫害逐年增加。与此同时,开始调整消灭森林病虫害政策和全面使用化学农药的做法。1975年全国植物保护工作会议,提出“预防为主,综合防治”方针。1981年全国林业会议,明确“预防为主,综合防治”为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的指导方针。1979年,林业部《杨树苗木检疫暂行规定》以杨树苗木检疫为突破口,推动国内森林植物检疫工作。1983年,国务院《植物检疫条例》明确植物检疫对象、疫区、保护区划定,森林植物检疫与植物检疫分离。1979-1983年,林业部启动历时5年的全国森林病虫害普查工作,共记录森林昆虫5086种,森林昆虫天敌1391种,森林病害1500种,绘制出主要森林害虫分布图、主要森林病害分布图,以及检疫对象及疫区、保护区分布图。1989年,国务院《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确定“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及“谁经营、谁防治”制度。1992年,林业部《关于对森林病虫害实行目标管理的通知》确立以发生率、防治率、监测覆盖率、种苗产地检疫率为主要内容的目标管理机制。 改革开放后,外来物种入侵蔓延扩散。1979年,美国白蛾由朝鲜传入我国,在辽宁省9个市县发生危害并迅速扩散至其他省份。1982年,江苏南京中山陵首现松材线虫病。同年,在广东珠海邻近澳门的马尾松林发现松突圆蚧。1985年,陕西爆发美国白蛾,国务院办公厅、中央军委办公厅转发农牧渔业部、林业部《关于迅速扑灭陕西境内美国白蛾的报告》。林业部、中央绿化委员会、农牧渔业部、空军后勤部联合工作组赴陕西省调查美国白蛾封锁扑灭情况。1988年, 广东省台山县发现从美国佐治亚洲传入的湿地松粉蚧。1986年,农牧渔业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植物检疫对象名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止进口植物名单》,确定检疫对象61种,包括松突圆蚧、美洲榆小蠹、美国白蛾、松墨天牛、欧洲榆小蠹、欧洲大榆小蠹、松材线虫、栎枯萎病、榆枯萎病、栗疫病、杨树细菌性溃疡病等11种林木检疫性病虫。确定6类禁止进口植物名单,包括榆属苗、插条和松属苗、接穗。1989年,林业部、农业部《关于加强松材线虫病检疫防治工作的通知》提出,建立健全防治松材线虫病的责任制,加强检疫,严防松材线虫病扩散。每年3月、10-11月进行两次普查。1989年,林业部发布《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技术规程》,规定林木种子、苗木、花卉及木材、竹材、其它林产品的产地和调运检疫程序和技术规范。 这个阶段,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从起步到探索发展,逐渐走上法制化轨道,预防和除治体系初步建立,本土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危害程度得到有效控制,未出现大面积扩散蔓延。外来物种开始入侵我国,扩散蔓延、局部成灾、埋下了生态隐患。 第二阶段:从1990年代中期到党的十八大以前,以“生态工程”为中心的“林业有害生物”阶段。 1995年开始,国家实行“分林政策”,将森林分为公益林和商品林,实行“双轨制”运行。2004年,国家林业局明确“林业有害生物”概念,在原有病虫害基础上增补了鼠兔害、有害植物等。美国白蛾、松材线虫病等外来入侵物种爆发、蔓延、迅速成灾。全国确立“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指导方针。 2002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预防和除治工作的通知》,加大对松材线虫病的治理力度。2004年国家林业局公告松材线虫病疫区,包括6省54个县(市区)。2004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确立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指导方针,将外来有害生物预防和治理作为防控重点。2005年,经国务院审议通过,国家林业局印发《重大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林业生物灾害被纳入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2006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美国白蛾防治工作的通知》要求,贯彻“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的防治方针,遵循“突出重点、分区治理、属地负责、联防联治”的原则。2009年,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创新防治机制,实施科学防治,坚持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落实保护和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制。坚持合理区划、分类施策,提高防治成效。 2011年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实现“三个安全、一个保障”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目标,即确保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经济贸易安全、森林食品安全和保障林业“双增”目标。会上,国家林业局代表国务院与各省区人民政府签订了《2011-2013年松材线虫病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目标责任书》。同年,国家林业局与国家发改委《全国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建设规划(2011—2020年)》明确目标任务、提出以森防检疫机构为依托,建立健全林业有害生物防治体系。 外来入侵物种逐步成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重中之重”,开启了向可持续发展、森林健康转变的历史进程。然而,外来入侵物种多点爆发、链式扩散、规模成灾的态势加剧,令人深深感受到了生态安全风险。 第三阶段:党的十八大至今,以“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生物灾害”防控新阶段。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林业部门统一管理林草湿荒四大生态系统,生态保护修复、生态系统管理、生态空间治理成为主要职能。林政语境下的生物灾害是自然生态系统中的生物在自然变异、人为因素、或自然变异与人为因素相结合的条件下,暴发或流行而造成重大危害和损失的现象。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生物灾害防控进入以“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的新阶段。 2011年,国家林业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确立了以生物防治为主的综合无公害防治手段,明确实行分级管理,建立检疫追溯制度,推进社会化防治。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的意见》要求,以减轻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损失、促进现代林业发展为目标,通过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为实现绿色增长和建设美丽中国提供重要保障。2017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部、质检总局、国家林业局《全国动植物保护能力提升工程建设规划(2017-2025年)》明确“早发现、快处置、防扩散、控危害”工作思路。2019年,新修订《森林法》规定,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实行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制,明确地方人民政府在发生暴发性、危险性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时的除治责任,要求经营者履行经营范围内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职责。 2020年,习近平总书记要求“把生物安全纳入国家安全体系,系统规划国家生物安全风险防控和治理体系建设”。2020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明确动植物疫情、生物多样性等多个领域的生物安全风险防控规制。2021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林草防治总站”更名为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生物灾害防控中心”,新增生物安全、生物灾害防控权能。2022年,全国林草有害生物防治工作会议要求,“坚持政府主导,推进一种一策精准治理,加强重点种类防控,强化预报预警,提升应急防控能力”,林业生物灾害防控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迈出新步伐。 生物灾害防控纳入国家生物安全治理体系,检疫检测体系基本建立,重大林业有害生物蔓延态势得到初步遏制。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控是各级政府主体责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是生物灾害防控的基本原则,系统化、规范化、精准化、绿色化是防控措施的基本走向。 经历上述三个阶段是不断丰富、完善、发展的一个整体,是辩证统一的历史过程,凸显出五个方面的重大变化: ——理念之变。从“森林病虫害”到“林业有害生物”再到“林业生物灾害”,从追求经济效益到关注生态效益再到维护生态系统稳定性,体现了从自然主宰者到敬畏自然的重大理念之变。 ——策略之变。从“有虫必治,土洋结合,全面消灭,重点肃清”“及时治、连续治、彻底治”到“预防为主,综合防治”“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再到“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预防为主,科学治理,依法监管,强化责任”,思路越来越清晰,策略越来越精准。 ——举措之变。从“以化学防治为主、大量使用有机化学药剂和土农药”到“物理、机械、化学、生物等综合防治”再到“标本兼治、无公害防治”“遥感、无人机监测、病源与寄主信息物质调控”,持续控制有害生物以维护生态系统平衡。 ——清单之变。从1954年公布4种检疫性林木病虫到2020年《生物安全法》“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根据生物安全工作需要,对涉及生物安全的材料、设备、技术、活动、重要生物资源数据、传染病、动植物疫病、外来入侵物种等制定、公布名录或者清单,并动态调整”。生物安全名录和清单制度日趋完善,防火墙越来越牢固。 ——种类之变。从1983年记录本土森林昆虫5086种、森林昆虫天敌1391种、森林病害1500种,到目前林业有害生物6179种,外来入侵物种800种,已确认入侵农林生态系统638种,本土森林病虫害已与外来入侵生物联合成为我国林业生物灾害防控的主要对象。 生物灾害防控具有生态性、复杂性、策略性。以自然生态系统演进为时间和空间尺度,带来灾害的生物终将融入自然生态系统,成为其中普通一员,不可或缺的部分。冲突与和谐,皆是生态系统矛盾运动的形态。在自然生态系统演进过程中,人类自有利益诉求,希望规避、减少有“害”的生物冲突,通过干预形成有“利”的和谐共生局面。要秉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理念,科学认知、科学防控,以保持自然生态系统稳定健康高效。 阅读链接:陕西生物灾害 陕西省历来重视林业生物灾害防控工作,2020年颁布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2021年,全省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面积567万亩。按轻重程度分,轻度481万亩、中度73万亩、重度14万亩、成灾59万亩。按种类分,虫害323万亩,病害120万亩,鼠兔害125万亩。1980年代初期,美国白蛾传入陕西省关中地区,2018年卷土重来,2021年有疫情、未成灾。2009年,松材线虫病传入陕西省柞水、略阳、西乡三县。2019年,松材线虫病扩散蔓延至秦岭巴山25县区。2020年,实施“防输入、防扩散、防反弹、清疫木、清疫情”策略。2021年,实施松材线虫病防控五年攻坚行动,打响松材线虫病疫情围剿战,实现疫区数量、疫点数量、发生面积和病死松树数量“四下降”。2022年,坚持松材线虫病“三防两清”策略,实行“疫木年度清零”举措,迈出了“彻底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新步伐。 注:本文为林政之变系列之一。任博文、马科为本文成品做出重要贡献。林政体系广大而精微,全面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生态系统提质增效,必须加快林政体系和林政能力现代化。我们是绿色愚公,朝夕逐梦,向绿向美。2022年3月19日于磨香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