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羚学者
法治二字,皆因水制。然而,法之水与治之水,截然不同,值得细细玩味。 相信大家一定熟悉名言“上善若水”。这是道家鼻祖老子所言。老子在《道德经》中说:“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居善地,心善渊,与善仁,言善信,正善治,事善能,动善时。夫唯不争,故无尤。”水的德行最接近于“道”,“道”无处不在。老子继而言道:“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此乃谦下之德也;故江海所以能为百谷王者,以其善下之,则能为百谷王。天下莫柔弱于水,而攻坚强者莫之能胜,此乃柔德;故柔之胜刚,弱之胜强坚。因其无有,故能入于无之间,由此可知不言之教、无为之益也。”老子亦曰:“以其不争,故天下莫能与之争,此乃效法水德也。”由此,先秦道家思想中,“道”代表了宇宙万物和谐的本质,“法”代表了效法水德、天人合一的最高行事准则。 在金文中,“法”字由左右两部分三大块组成。左半部分为两块,上面一块是“去”,表示离开住地,表示外出活动;下面一块是“水”,像是柔软、流动的水体;右半部是“廌”,像步态轻盈灵巧的麋鹿一类动物(并非“独角兽”,记得“指鹿为马”吗?)。从字形看,“廌”的上半部是“鹿”字头,下半部是“马”字脚。以此观之,法是人在野外活动,从水体流动和麋鹿一类动物的自由灵巧中,领悟到符合自然规律的生存之道。篆文“法”字,基本承续金文字形,只是将左右结构调整成上下结构,上半部是“水”加“廌”,下半部是“去”。在篆文异体字中,已出现简化“法”字,在部件上省略了“廌”,由此“法”字定型。所以省略“廌”,大概是因“廌”与“水”均指自然本真,用“水”完全可以代替“廌”。若按王充《论衡》和许慎《说文》对“廌”的解释,“廌”是“法”的核心构建,将其省略岂不令人匪夷所思?法”的造字本义即是:人类从水、鹿等自然现象中领悟并践行生存之道,“法”暗合了宇宙万物的本质精神,暗合了天人合一、顺其自然的最高行事准则。 然而,善并不是谁的全部德性。水可载舟,亦可覆舟。水有善的一面,也有恶的一面,有讨人喜欢的一面,也有令人生厌的一面。人们歌颂水的善,上善若水,效法水的善德,以水为师,兴水之利;人们痛恨水的恶,洪水猛兽,穷山恶水,治理水的恶行,以水为敌,除水之患。法,缘起于水善;治,缘起于水恶。 在篆文中,“治”是会义字。其中,“水”表示洪水,或者说是“洪”字的简写;“台”通“臺”,代表土石堆筑的高台、坝堤。治的造字本义,就是修筑高台堤坝以防洪水泛滥。也就是说,“治”的本义是治水。最有名的治水故事,莫过于“大禹治水”。禹出生于治水之家,其父鲧领尧帝治水之命,采取“水来土挡”,以“堵”为主的策略,因效果不佳而受惩处。子承父业,禹汲取了父亲治水经验教训,施以“疏”为主之策,终于大功告成,成为名垂千古的“治水英雄”。因成功治水所积累的人望,大禹受部落拥戴,登上联盟首领之位。禹将治水经验运用于治国理政,实现了“天下大治”。后来,禹的儿子启即夏启,他创建了中国第一个世袭王朝——夏。因此,后世尊称禹为大禹、夏禹。 如何“治水”?法水之法以治水,也即是法治。传说大禹治水有“三件宝”,河图、开山斧、避水剑。其中,“河图”是一个叫河伯的人所授。河伯是黄河水神,按着玉帝指点,画了黄河河图,将黄河哪里深哪里浅,哪里好冲堤哪里易决口,哪里该挖哪里该堵,哪里能断水哪里可排洪,画得一清二楚。这等于是摸清了黄河水势规律,也等于是给了大禹一张治水的行动路线图。按图索骥,依规律办事,自然是事半功倍!治水如此,治病如此。《说文》直截了当曰:“疗,治也。”后世干脆将其连在一起说是“治疗”。医家向来主张不能“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要找准病根,“对症下药”。《三国志·魏志·华佗传》:“府吏倪寻、李延共止,俱头痛身热,所苦正同。佗曰:寻当下之,延当发汗。或难其异,佗曰:寻外实,延内实,故治之宜殊。即各与药,明旦并起。”《病玉缘·闺怨》:“世间无不可医之病,倘能对症下药,岂有不瘳之理。” 如何“治国”?治水有规律,治国也有规律,这通行的规律,就是法治。这“法”,就是“水势规律”,就是“行动路线图”。大禹治水,所依之法,即“水势规律”和“行动路线图”,得到了玉帝指点,秉承了上天指意。传统法治所遵循之法,秉承君主之意,是君主之法,小集团之法,将君主意志、小集团意志强加于社会。现代法治,所依之法,自然是秉承“众意”,也就是全民最大“公约数”。这“法”,是众人的约定,依照这个“约定”来治国。任何个人、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均要信奉这个约定,遵循这个约定,严守这个约定,这是现代法治国家的根本标准。无视这个标准,国家必将陷入治理危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