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大熊猫国家公园试点任务全面完成。2017年,国家将秦岭大熊猫主要活动区域纳入大熊猫国家公园,设立陕西秦岭区并启动试点建设,涉及西安、宝鸡、汉中、安康4市8县19个乡镇,总面积43.86万公顷,按照全国第四次大熊猫调查数据,试点区共有大熊猫298只。2019年,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省管理局和太白山、长青、佛坪、周至、宁太5个管理分局正式挂牌。试点区内退出矿业权23宗、小水电站3座。2020年9月,大熊猫国家公园陕西秦岭区试点建设接受国家评估验收。统一、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基本建立,系统保护初步实现。 秦岭国家公园设立稳步推进。2015年,我省将秦岭国家公园建设列入“十三五”规划纲要。2020年,国家将秦岭国家公园纳入全国国家公园总体发展规划和空间布局方案。按照“先设立后创建”思路,我省制定了《设立秦岭国家公园工作方案》,编制了《秦岭国家公园设立方案》《秦岭国家公园科学考察与符合性认定报告》《秦岭国家公园社会影响评估报告》,2021年2月,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审定并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目前,已启动《秦岭国家公园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秦岭国家公园设立进入实质推进阶段。 秦岭国家植物园建成运营。2001年,我省启动筹备建设陕西省秦岭植物园。2006年,省政府、国家林业局、中科院和西安市政府联合共建秦岭国家植物园,规划面积639平方公里。截至目前,已建成科普馆、标本馆、温室馆等场馆,形成较为完备的综合服务设施,设立木樨园、蔷薇园等专科专类园22个,保育物种6000余种。2017年,秦岭国家植物园开园运营以来,年均入园超40万人次、接待中小学生研学近10万人次,成为展示秦岭生态保护修复和高质量发展的窗口。 生态资源监管不断加强 经过多年努力,我省在秦岭范围建立了完善的生态空间资源监管和森林草原防火、有害生物防治、生态资源防破坏的“一管三防”体系,生态资源监管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轨道。 制度体系基本形成。1998年10月,省政府发布“禁伐令”,以秦岭为重点全面停止天然林商品性采伐。2007年,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并于2017年、2019年两次修订,将秦岭整体纳入保护。2008年,施行《陕西省封山禁牧条例》。2018年,省委出台《关于全面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2019年,省政府印发《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行动方案》。2020年,省人大常委会颁布实施《陕西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条例》。秦岭生态空间治理制度体系不断完善。 监管机制更加完备。2009年,省政府设立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秦岭6市相继成立秦岭生态保护专门机构。2019年,西安市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各区县成立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和综合执法局,汉中市秦巴生态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与市林业局合署办公。2011年,涉秦岭市、县《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全面编制完成,“林地一张图”和“卫片执法检查”在林地监管中得到充分利用。2020年,陕西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信息化网格化监管平台上线,覆盖6市39县508个乡镇,2510个网格单元、近8000名网格员实现动态监管,秦岭北麓子午峪、仙峪等31个峪口实现智慧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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