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近年来,安康市林业局采取强有力措施, 有效保护野生动物资源。 一是加大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教育。借助“科技之春”“爱鸟周”“湿地日”等载体,深入开展野生动植物保护、自然保护区和湿地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2019年以来,每年举办各类宣传活动10余场次,接待群众咨询2万余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万余份,印制和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彩页10万份,并在安康人民广播电台录制保护野生动物专题节目4期。 二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充分发挥3个省级监测站和7个市级监测站职责,加强重点时节、重点区域、重点疫源和重点疫病的监测,科学使用网络直报系统,有效提高了信息传送速度和准确率,2019年以来,累计分析上报监测信息1080份。同时,组织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疫源疫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监督检查,排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疫病发生隐患,降低了疫病传播风险。 三是倾力开展野生动物救助。2019年以来,救助和放生野生动物300只,其中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5只,其中朱鹮3只、金雕1只、中华秋沙鸭1只,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20余只,其中白腹隼雕1只、斑头鸺鹠1只、红腹锦鸡2只、鹰鸮1只、雕鸮2只、隼1只、其他鸮类12只。中央电视台、陕西电视台、安康电视台、安康广播电台等多家主流媒体多次对安康市野生动物保护与救助工作进行专题采访报道。 四是严厉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2019年以来,全市组织开展了多轮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累计出动巡护监测人员19.58万人次,出动车辆1.96万台次,巡护监测面积798.16万公顷。在林区清山清套440.87万公顷,清理铁夹1300多个、陷套1500多个,以及粘网、电锚、电线、炸弹等捕猎工具。组织排查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382场次,配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检查3660场次,开展科普宣传1.4万场次、参与公众46.5万人次。 五是狠抓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管理。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按照省林业局要求,第一时间组织对全市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实施“六项封控措施”和疫情防控“十项措施”,全面停止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行政许可,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禁止办理野生动物巡演手续,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印发了禁止野生动物交易的公告。依法妥善做好禁食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处置补偿工作,全面退出了以食用为目的的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场所,目前,全市由林业部门管理的药用和观赏类野生动物人工养殖场所共8户。(作者:陈金涛 审核:邢新满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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