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宝鸡市林业局推行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
来源:宝鸡市林业局作者:宝鸡市林业局日期:2021/05/17 浏览:
今年以来,宝鸡市林业系统积极推进林业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切实落实林业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一是强化执法公示公开。遵循“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权责清单全部予以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行政执法依据、执法权限、执法程序等情况。在开展行政执法过程中,将文明执法、热情服务作为切入点来抓,以树立林业形象为目标,做到“持证上岗、亮证执法、文明执法、礼貌待人”。 二是实行执法全过程记录。指导各县区完善林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要求全程实行文字、图像、声音记录,规范行政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存储、管理,实现全面系统归档保存,做到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三是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认真落实省林业局及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完善行政执法审核制度,要求各县区在重大行政执法调查终结、拟定处理决定后,及时将案卷移送司法机构进行审核。 四是强化“三项制度”宣传教育。落实《陕西省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指标体系》内容及市司法局相关文件精神,督促全市各林业行政执法机构继续深化“三项制度”学习培训,强化学习理解、注重问题调研,积极创建省市级行政执法示范单位,为加强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营造良好氛围。(作者:吴尊才 审核:赵宗余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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