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近日,咸阳市林业局、公安局联合印发了《森林防灭火协作机制通知》,内容包括定期会商研判、资源情报互通、隐患线索移交、火灾案件行刑衔接、火灾现场处置等五个方面。 一是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在森林火灾高风险期或重大节假日,以及秋冬季等涉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案件高发期,市林业局、市公安局建立定期会商研判机制。分析森林防灭火工作形势,安排部署防火重点工作,分析研究涉及森林资源和野生动物资源案件打击重点、鉴定评估等工作,每月会商研判一次。 二是建立资源情报互通机制。公安机关加大林区巡查巡护、情报搜集、大数据科技化运用水平。林业部门充分运用各级护林员、林场防火视频监控等系统,将各级护林员纳入公安机关特情耳目当中,壮大群防群治力量,整合两部门情报资源系统,构建严打严防和共治共享的动态防控体系,全面提高森林火灾案件和涉林案件打击能力。 三是建立隐患线索移交机制。公安机关日常排查中发现的森林火灾隐患线索,及时移交林业部门。林业部门收到隐患排查线索后,及时落实督促整改。公安机关在日常巡护中发现林区有关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擅自野外用火、未经批准防火区进行爆破、演习等行政违法行为的,要及时制止,立即通知林业部门依法查处,明确了公安机关在巡查巡护中发现的火灾隐患线索移交机制。 四是建立案件行刑衔接机制。发生森林火灾,林业部门要对过火林地面积、受害森林面积、蓄积量及经济损失进行评估并出具报告。属于林业行政案件的,由林业部门按照行政法规查处。属于刑事案件的,公安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对林业部门受理的火灾行政案件经核查达到刑事案件的,由林业部门按照国务院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严惩妨碍林业部门依法执行森林防灭火和涉林公务的违法行为,确立了森林火灾评估和行刑案件衔接机制。 五是建立火灾现场处置机制。发生森林火灾后,公安机关在同级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指导下,在确保扑火安全的前提下,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火场警戒、交通疏导、治安维护、火案侦破等工作。林业部门不间断将火场动态和力量调配等工作反馈公安部门,确保公安机关科学有效处置火场治安秩序和案件侦破工作,建立了火案侦破和火场扑救、力量调配互通机制。(作者:高建 审核:赵强社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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