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宝鸡市持续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执法工作
来源:宝鸡市林业局作者:宝鸡市林业局日期:2021/04/12 浏览:
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实施以来,市林业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坚持集中执法和日常监管相结合,不断加大秦岭区域林业行政执法力度,有力地促进了秦岭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强化法制宣传。认真贯彻落实《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植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经常性的法制宣传、执法检查和专项治理活动,大大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制观念和生态保护意识。 加强执法监管。充分发挥森林公安、林政执法队伍和各类护林站、木材检查站等作用,严厉打击乱砍滥伐和乱捕滥猎等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按照省市安排和部署,全面开展打击乱砍滥伐、违建别墅清查整治等专项行动,对前期已整治完成的毁林占地项目继续做好监管,防止已整治项目死灰复燃。 严管森林资源。按照新修订《森林法》和条例精神,加大秦岭地区林木林地管理力度,对秦岭林区需征占用林地的建设项目必须注明海拔高度和坐标,是否在自然保护区和森林公园内,是否有环评报告,在审核前实地勘察,对海拔超过2600米的建设项目,一律禁止审核上报。通过林地科学管理,有效保障了秦岭林区生态环境安全。(作者:吴尊才 审核:赵宗余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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