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日前,咸阳市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今年6月底在全市全面建立林长制。 建立市县乡村四级林长体系 根据《方案》,市县两级设立总林长和副总林长,总林长分别由市县两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总林长由市县两级党委、政府分管负责同志担任。镇(办)和国有林场设立镇级林长和副林长,镇级林长由镇(办)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和国有林场场长担任,镇级副林长由镇(办)分管同志和国有林场副场长担任。村级林长和副林长分别由村级党组织书记和村委员会主任担任。 建立林长制联席会议制度 市县两级建立林长会议制度,协调解决森林生态资源保护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协同推进林长制各项工作。研究落实中省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研究决定林长制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办法;组织协调有关综合规划和专业规划的制定、衔接和实施;组织开展执法监督和综合考核工作;组织研究涉及部门、县区之间的重大林权纠纷和争议。 确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主要目标 通过全面推行林长制,到2025年,森林资源总量保持稳定,林种结构进一步优化,森林质量稳步提升,林业综合效益更加凸显,林业多元投入机制基本形成,林业助推绿色发展能力全面增强。全市林地面积稳定在758.96万亩,森林面积达到617.9万亩,森林覆盖率稳定在40.4%以上。到2035年,生态建设“由绿向美”转变,全市森林生态资源保持稳定,生态空间格局全面优化,森林生态功能更加完善,生态效益更加显现,森林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森林资源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咸阳大地实现山青、天蓝、水净、景美。 明确五大主要任务 《方案》提出了加强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国土增绿提质、预防治理生态灾害、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强化执法监督管理五项主要任务。 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组织编制森林、湿地等保护发展规划,明确目标和任务,全面提升生态系统功能。加强生态资源管控,实行严格的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强化林木采伐限额执行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管理。落实天然林保护修复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生态空间保护修复补偿机制。全面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以建立完善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为依托,积极构建区域性生态廊道,为野生动植物生长繁衍提供保障。加大生态脆弱区的林业生态系统修复力度。 推进国土增绿提质。积极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继续加大退耕还林、重点防护林体系建设、天然林资源保护等国家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建设,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鼓励引导社会造林,加大道路、河流水系、直观坡面等重点区域绿化力度,持续拓展绿色生态空间。加大森林抚育、退化林修复、低质低效林改造力度,优化森林结构,因地制宜确定造林方式,扩大混交林比例,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抓好国家和省级森林城市、森林乡村、绿色社区等创建活动,不断改善人居环境,增加群众绿色福祉。 预防治理生态灾害。健全森林资源防灾减灾体系,加强森林火灾预防各项工作,加大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和野外火源管控,建立长效机制,确保不发生重特大森林火灾和重大人员伤亡事故,确保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 0.9‰以内。加强预测预警预防,广泛开展松材线虫病、美国白蛾等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普查和预防,突出重点、综合施策,确保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5‰以下。 促进资源合理利用。巩固扩大国有林场改革成果,探索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推动国有林场可持续发展。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在适宜发展林业特色优势产业的区域,进一步开展森林复合经营,大力推进特色经济林、木本油料、林下种养殖等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依托优质森林资源,合理优化发展旅游观光、休闲康养、体育探险等特色旅游产品,让人民群众分享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红利。 强化执法监督管理。落实人员和经费,全面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和执法监督。规范群众信访举报件办理程序,制定完善林业行政执法规范标准,提升林业行政执法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强化森林督查,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建立森林生态资源常态化、动态化监管。广泛开展各类打击破坏森林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持续强化依法治林。加强生态保护修复。(作者:王北平 审核:赵强社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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