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动态
为深层次推进林业法制宣传教育,全面普及林业法律法规知识,营造“十四五”开局年林业发展良好法治环境,宝鸡市林业局确定2021年为“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并于3月3日印发了《宝鸡市“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实施方案》,在全市林业系统部署启动了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 主题宣传年活动立足林业行业、面向全社会,突出主题节点宣传(“12·4”国家宪法日、防灾减灾日、植树节、爱鸟周、世界湿地日、世界野生动植物日、森林草原防火宣传月等)和开展“六进”(进机关、进单位、进林区、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两个宣传专题”,采取印发宣传资料、新闻媒体宣传、举办培训展览、开设宣传专栏、编发资讯短信、开展知识竞答、举办大型活动等“七方面”灵活多样的方式,多层次、全方位、全覆盖的宣传《宪法》《森林法》《草原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等与林业工作紧密相关的国家法律,宣传《退耕还林条例》《森林防火条例》《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等国省林业法规和各项党内法规,宣传《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办法》《全民义务植树尽责形式管理办法(试行)》等各级涉林规章,宣传《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意见》和退耕还林还草、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等工程管理办法、政策规定,以及湿地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林草有害生物防治、自然保护地管理、森林公园管理等方面的中省政策文件。通过主题宣传年活动,进一步全面提升林业干部职工学法、用法意识和依法行政、依法治林能力,进一步全面增强全社会尊法、守法意识和依法保护、依法经营森林资源的自觉性,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全面维护生态空间安全,促进全市林业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加快建设山清水秀宝鸡。 围绕搞好主题宣传年活动,宝鸡市林业局成立“林业法律法规主题宣传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统筹协调和督查、考评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责任制要求,制定细化宣传年活动任务清单,明确宣传工作责任分工,落实市林业局各领导抓指导,各牵头科室抓组织,局属各单位和各县区林业部门抓实施的联动推进机制,纵深推进主题宣传年活动落细落实,切实增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影响力和林业工作的凝聚力,全面推进依法治林和生态空间高效能治理,实现林业事业健康和高质量发展。(作者:杨小利 审核:赵宗余 编辑:敬济豪 郭敏) (责任编辑:adm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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