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森林草原防火 确保各项措施落实
2月19日,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就进一步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有效防范森林草原火灾,助力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提出了明确要求。
自2月1日,我省进入森林草原高火险期以来,火险等级持续升高。特别是入春以来,全省降水稀少,气温回升迅速,加之烧地畔、烧秸秆等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增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亟待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林业部门一是要及时发布禁火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森林草原防火工作实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高火险期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发布命令,严禁一切野外用火。鉴于近期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建议所有林区县尽快提请县级政府发布禁止野外用火的命令,并切实落实好森林草原防火属地责任。二是要切实管住野外火源。林业基层管护组织和管护人员要立即行动起来,严管火源,严防火患。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要采取非常措施严防严守,确保安全。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巡回检查,立即做到宣传车跑起来,高音喇叭响起来,警示标语挂起来。市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督导、检查,确保责任落实、措施到位。三是要严查违规用火行为。各级森林公安机关要切实履行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职责,迅速组织开展严厉打击林区野外违规用火专项行动,加大对违规用火行为的处罚力度,对造成火灾构成犯罪的,要严格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要利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形成对林区违规用火的强大震慑。四是要科学稳妥处置火情。鉴于目前正值疫情防控时期,各地应立足于预防为主,尽量不着火、少着火。一旦发生火灾,在报告同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疫情防控指挥部的同时,按预案统一组织扑救,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在扑救过程中,要坚决守住不发生扑火人员伤亡这个底线,尽量避免造成人员交叉感染,确保扑火人员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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