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
来源:宝鸡市林业局作者:宝鸡市林业局日期:2020/11/10 浏览:
10月29日,宝鸡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情况的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宝鸡市林业局局长陈天仓从高位部署推动野生动物保护,强化宣传营造浓厚氛围,依法打击形成强大震慑三个方面全面汇报了工作取得的成效,并汇报了当前存在问题以及今后工作打算。
会议期间,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报告进行了审议,认为近年以来,全市各级紧紧围绕贯彻实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办法》(简称“一决定一法一办法”),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全链条打击整治,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全面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管控,扎实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各级政府要把加强野生动物保护作为自觉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重要讲话精神重要体现,坚持疫情防控与野生动物保护两手抓,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要加强法律宣传,充分运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开展科普宣传和业务培训,采取各种行之有效的方式,引导群众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饮食习惯。要深入贯彻实施野生动物保护“一决定一法一办法”,进一步加强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内容的学习研究,提高依法保护野生动物能力和水平。要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建立健全基层工作机构,充实专业人员力量,确保野生动物保护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积极开展联合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乱捕乱猎、非法交易等破坏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充分发挥法律法规的警示和震慑作用。(来源:宝鸡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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