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体会
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干部任用条例》),充分体现了我们党对新时代干部工作规律的深刻把握,充分吸收了多年来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充分表明了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吏的信心决心,充分彰显了党的干部工作与时俱进、改革创新的内在品质,是做好新时代干部选任工作的“纲”和“本”,为我们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了基本遵循。组织部门是党的政治机关,履行着管党治吏的重要职责,必须坚持公道正派的核心理念,突出“五个牢牢把握”,带头学习好、宣传好、执行好条例。 一、牢牢把握“政治标准”这一首要标准,以政治慧眼选政治过硬之人。政治导向是选人用人的根本导向,政治标准是选人用人的第一标准。对于党员干部来说,政治标准是“1”,其他是“0”,政治素质不过关,干部整体素质都归零。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强化和明确了干部选拔任用的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要树立忠诚大于能力的观念,擦亮识人用人的慧眼。一是用好对党忠诚这块“验金石”。忠诚才可靠,可靠才可用。我们将把对党忠诚作为选人用人的首要标准,把是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验金石”,照细照实、甄别核实,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干部实行“一票否决”。二是考准政治素质这个“关键点”。察人知人,历来不易。条例在考察内容上突出了对政治素质的考察,使政治素质考察的内容和方法具体化、制度化。必须建立健全常态化的“政治体检”机制,考准考实干部在关键时刻、重要关头的政治表现。三是扣紧政治把关这一“责任链”。“带病提拔”、违规选用干部是因为某些单位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弱化、淡化、虚化党的领导的问题。必须始终坚持党管干部、组织选人,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确保党委“不松手”、书记“不甩手”、责任部门“不缩手”。 二、牢牢把握“事业为上”这一基本方向,以担当之责选担当干事之人。新修订的条例把“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岗位匹配度”作为选人用人、考察识别干部的重要内容。“事业为上”本质上体现的是一种需求导向,揭示了选人用人服从服务于事业需要这一内在逻辑。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要把优秀人才选拔任用到合适的岗位上,释放人岗相适的“乘数效应”。一是摸清干部“家底”。干部考察考核是选准用好干部的基础和关键,只有考得精准才能用得合理。要把考察人和考察事结合起来,注重从街谈巷议和知情人意见中了解干部“八小时以外”表现,在考察谈话中适当扩大谈话范围,多听取基层干部群众和服务对象的意见。二是提高人岗“匹配”。“骏马能历险,犁田不如牛,坚车能载重,渡河不如舟”。不同干部各有所长,就要放在与之相适配的事业中去“称一称斤两”。必须坚持依事择人、人岗相适,事业需要什么人就配什么人,岗位缺什么人就补什么人,多考虑“该用谁”而不是“谁该用”。三是畅通能下“出口”。水不激不跃,人不激不奋。打破铁饭碗,让干部能上能下,才能增强竞争力和紧迫感。干部调整是一个动态过程,必须畅通“下”的渠道,让碌碌无为的干部有压力、腾位置。 三、牢牢把握“公道正派”这一核心要求,以公道之心选品行正派之人。公道正派是组工干部最大的德,是立身之本、为人之道、处事之基。新修订的条例将“公道正派”作为选拔任用干部必须坚持的原则,突出强调“坚持出以公心、公正用人”。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要把公道正派作为干部工作核心理念来坚守,做到公在公心、公在事业、公在风气。一是公正对待干部,就要“一个面孔待人”。公道待人,就是要不分亲疏远近,不看关系背景,不带“有色眼镜”看人。二是公正评价干部,就要“一把尺子量人”。坚持一碗水端平,一把尺子量到底,统一标准选才用才,进一步匡正用人导向,坚决纠正“劣币驱逐良币”的逆淘汰现象。三是公正使用干部,就要“一颗公心荐人”。从事业发展需要出发,大力推荐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以识人之明、举贤之胆、容才之量,做到唯才是举、任人唯贤,使干部有全身谋事之心而无侧身谋人之虞。 四、牢牢把握“基层实践”这一鲜明导向,以一线视野选一线锤炼之人。基层一线是锤炼干部的“大熔炉”、检验干部的“大考场”、选拔干部的“赛马场”。新修订的条例更加强调对基层经历的要求,树立重视基层实践的“风向标”。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要激励引导更多干部在基层一线建功立业、锻炼成才。一是坚持重实干重实绩。条例在干部考察环节以及破格提拔、公开选拔等特殊程序都突出了实绩要求。必须鲜明“以实绩论英雄、凭实绩用干部”的导向,让想干事的有机会、能干事的有舞台、干成事的有地位。二是坚持从基层来到基层去。庭院里练不出千里马,花盆里长不出参天树。要树立“好干部到基层去、好领导从基层来”的鲜明导向,有意识地把年轻干部放到复杂环境、重要岗位、关键部门砥砺成长,健全来自基层一线的干部培养选拔链。三是坚持真心真情关爱干部。基层干部压力大、责任重,对他们既要提要求、压担子,也要常关怀、多鼓励。要加油鼓劲,严格执行职务与职级并行等制度,深入一线发现和挖掘先进典型,让优秀的干部受尊敬、得重用;要减负提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让干部从一些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要提神醒脑,建立激励性实名调训制度,深入实施“青优精准滴灌培养计划”,推行“小专班”定向培训,提升工作效能。 五、牢牢把握“从严要求”这一作风保障,以扎实作风选作风扎实之人。新修订的条例坚持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通篇贯穿了从严从实的主基调,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操作性。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就要牢固树立“严从细中来、实在严中求”的理念,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一是思想教育从严。“麻绳易从细处断”,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干部学习培训的重中之重,筑牢信仰之基、补足信念之钙、把稳思想之舵,对照党章党规党纪,不断掸去思想上的灰尘。二是选拔任用从严。条例将“凡提四必”“双签字”等要求纳入考察程序,明确了不得提交会议讨论的八种情形,强化了“硬约束”。必须坚持有规必依、执规必严,严格按条例规定的原则、标准、程序、方法选人用人。三是纪律约束从严。条例进一步严明了选拔任用纪律,强化责任追究,对党组织、领导干部和选拔对象提出了更严的要求。必须注重对选拔任用干部的全过程的监督,加快构建干部监督信息大数据平台,坚决贯彻省委《关于深刻汲取蒲波严重违纪违法案教训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的九条措施》,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责编:高巍、秦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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